桃縣最低生活費 6都第3高
年底將升格成直轄市的桃園縣首度脫離台灣省,單獨訂定最低生活費為1萬2,821元,在6都排名第三,比高雄市還高。
桃園縣政府社會局社會救濟科長葉姝君指出,桃園縣在未升格前,因為主計總處公布各地區最近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會參照雲嘉南區;而升格為6都後,生活圈仍依《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將參照主計總處公布,各地區最近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定之,累積變動達5%才會調整,桃園縣各戶平均收入因此由92萬元,升高為102萬元,桃園貧窮線自然會上升。
葉姝君指出,最低生活費調整後,直接影響的就是低收入戶、中低收戶的增加,有部分中低收入戶會變成低收入戶,桃園縣府在編列明年度社福預算時,社會救濟預算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