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尾端空駛 營運成本大增
依據公路汽車客運規定,客運車輛依照營運路線許可證所核定的路線行駛,即使某些路段無法售票也沒人上車,仍必須空駛。8家客運業者聯合提出,尾端路線問題亟待解決,這樣的規定造成無意義的資源浪費,耽誤整體乘客可再搭乘時間,業者認為,目前的路權制度,缺乏進退場機制。
和欣客運董事長梁樾指出,現行法令規定,汽車客運業者依營運路線許可證核定的路線起點、經過地點、終點、里程行駛,造成無法售票、無人上下車路段,業者還是要上下交流道空駛。
業者指出,這不僅違反節能減碳原則,同時也是浪費納稅人的錢來補貼業者。即使政府有心調整,但既得利益者從中作梗也無力推動,違反了公平正義原則。而巨額的虧損若不解決,將來恐面臨結束營業。
不過國光、統聯也提出指控,和欣客運違法販售台北到高雄的票,在長期違規之下,相較現在所提出的訴求,就地合法化意圖明顯。
和欣客運董事長梁樾指出,「台北─新營─高雄」路段,當時有「銜接營運」的規定,讓民眾可以在新營轉乘,經由兩段票到高雄。他強調,和欣連續2次評鑑為最優國道客運業者,在民國91年公路審議委員會公文也明文通過,兩端皆可售票,所以並無非法營運的問題。
但是在92年交通部刪除銜接營運這段,讓和欣一直處於灰色地帶,而成為認定問題,不屬於非法營運,以及就地合法問題。
中南客運認為,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定第40條,不能配合現在客運業的實際情形,應該讓車子周轉率提升,使用率更有回旋空間,才能讓消費者享有更好的服務。
他們共同的訴求是,法令要更有彈性,尤其管理監督機制要強勢介入,國道客運才可以在公平利益的原則下,有更好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