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修法 環團反對改地方審查
環保署12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第一次公聽研商會議。環團質疑多條修正或新增條文有利汙染產業擴張,同時表示反對環保署修法簡化環評審查流程、審查開發由環保署改成「地方政府審查環評」,並要求公告應暫時撤下,先召開公聽會。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地方不是不能做環評,但它的公正性、公信力都受到很大質疑,因為地方有民意代表壓力,財團介入,環評委員聘請都不透明,都沒好好監督,公民如何參與監督機制沒有納入法制化之前,不能草率的把中央權力推到地方。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義工顏淑女則指出,讓地方政府自己審查環評,台南大湖可由台南市政府自己審環評,過的機會一定提高;又許多議員經營砂石場,砂石開發也由縣市政府自己審環評,受到議員關說壓力必增加,「請問環保署這樣修正適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