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高雄 台聯籲速修共同管道法

高雄氣爆事件,台聯黨團副總召葉津鈴(左)、幹事長周倪安(右)1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支持《共同管道法》修法。(記者陳柏州/攝影)
高雄氣爆事件,台聯黨團副總召葉津鈴(左)、幹事長周倪安(右)1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支持《共同管道法》修法。(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為避免高雄氣爆憾事再度發生,立院台聯黨團13日呼籲朝野支持《共同管道法》修法,並應列為下會期優先討論議案。台聯副總召葉津鈴強調,重建高雄災區地下共同管道應納入危險管道,利用最新科技網路、管理防止管線洩漏,讓高雄成為全國示範區,且新興區、都更區、重劃區加上危險管道應先建設,費用由政府編列預算、開發基金支付。

葉津鈴指出,以往共同管道的設置大多著重於減少挖路、改善都市景觀、促進交通順暢等面向考量,卻忽視了緊急狀況發生時能迅速處理、健全都市防災救災準備的效益。而高雄目前只有楠梓都市重劃區、民族路、多功能經貿園區、高雄新市鎮等處有共同管道,數量並不多,呼籲中央能編列特別預算,讓高雄災區盡快設置共同管道。

立委周倪安呼籲應盡快修改《共同管道法》,她以美國設有管線暨有毒物質安全署(PHMSA)為例,建議政府須建置管線監控單位,將輸送有毒物質的管道納入管理,讓人民不會生活在恐懼中。

周倪安指出,《共同管道法》第11條中的「應優先」,建商可能會因不想花錢而沒納入考量,建議將「優先」兩字刪除,改為「應」;她也強調,法條中除重大工程外,應再納入「道路寬度15公尺以上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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