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立院三讀通過條文
修正法案 | 內容 |
《房屋稅條例》 | 將非自住但供住家用的房屋稅,由1.2%至2%提高為1.5%至3.6%,自住或公益出租的稅率則維持1.2%不變。 |
《強制執行法》 | 法院查封不動產時,要載明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是否有凶殺案等事項;法院拍賣不動產時,同樣也要公告上述相關資訊。 |
《兵役法施行法》 | 放寬役男出境就學限制,刪除出境就學不得逾徵兵年齡19歲之年12月31日規定,但仍維持就學最高年齡,大學可念至24歲、研究所至27歲、博士班最高至33歲。 |
《金融控股公司法》 | 除姓名及地址外,其他資料須客戶同意後,金控子公司共同行銷才能用,且共同蒐集、處理及利用客戶個資料、往來交易資料等,也須依《個資法》規定辦理。 |
《就業保險法》 | 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及失業被保險人及眷屬保險費補助等,若存入被保險人專戶,專戶內存款不得被抵押、扣押、強制執行。 |
《保險法》 | 保險業投資上市、櫃公司的持股,不得參與被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的改選投票。 |
《團體協約法》 | 若勞資團協協商期超過6個月,且經《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認定勞資其中一方拒絕協商,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直接交付仲裁。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 新增規定,有施打毒品、暴力犯罪、性騷擾、性侵害,經判刑確定,或行為不檢損害身障者權益,經查證屬實,都不得擔任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業務負責人;違者若為現職人員,則應立即停止職務,並依相關規定調職、資遣或解僱。 |
《石油管理法》 | 擴大偏遠地區村落汽油、柴油及桶裝瓦斯補助;修法後,14鄉區受惠。 |
《刑事妥速審判法》 | 犯最重本刑10年以下的罪,限制出境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年,通緝期間不計入。 |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 車站、船艙等應依實際需求,設無障礙設施。 |
資料來源:立法院 記者吳旻洲/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