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銀行售TRF曝缺失 金管會擬3面控管
金管會專案金檢9家銀行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9家全涉嫌違規,並發現5大缺失。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除已處分永豐銀,另外8家正在陳述意見中,最快在5月底前就會處分;此外,為強化對TRF銷售管理,金管會將雙管齊下,透過法令修改及銀行公會自律規範,將採行3大措施控管。
人民幣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銷售引發各界關注,金管會發現國銀承做TRF商品的交易量和獲利大幅增加、陸續產生客訴,因此對9家銀行啟動專案金檢,發現5大缺失。
曾銘宗表示,國內是在去年初開放TRF的銷售,目前國銀銷售總部約1,600億元,其中七成屬避險功能。而上市櫃公司根據市價評價(MTM)的損失約60億元,現階段已暫停國銀非避險的TRF銷售,並請各銀行協助客戶進行避險。
曾銘宗強調,目前金管會已擬定3大強化監理措施,包括商品初次上架銷售前需提常董會通過、商品應設有停損退場機制,及建立聯徵中心額度查詢資料庫等。
至於銷售對象是否從嚴規範?金管會表示,在要求提供客戶停損退場機制後,風險將相對降低,因此是否必要進一步限縮銷售對象,還要再進一步評估。
此外,對於TRF交易將設資產比,曾銘宗表示,贊成TRF交易全程錄音,也認為衍生性金融商品不能超過總資產的一半,但因資產屬性不同,詳細的資產比率還要與銀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