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漲延畢雜費 學生:被汙名化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政府應擴大教育資源,而不是把學生當提款機。」台師大學生批評,許多大學對於延畢生除了收取學分費,再加收部分雜費。以台師大為例,過去修課9學分以下不收雜費,現在校方卻以避免學生技術性延畢,要求新學年度開始,一個人最多要繳9千元雜費。學生痛批,這是把延畢生汙名化。

台師大學生議會、台師大學生會9日到教育部前舉牌抗議。學生議會表示,校方並未事先徵求學生意見,根本是「程序過程黑箱」;學生指出,這項決定是源於教育部2012年11月發公文,要求各大學研議合理的延畢生收費標準,避免學生「技術性延畢」所致。

依照規定,台師大原本只有修10學分以上的學生需要加收雜費,但是去年校方通過延畢生全面都要加收雜費,9學分(含)以下者按照比例收取,自103學年度新學期適用。

大學生:延畢為了修課

一般大學生只要修128學分就能畢業。台師大學生提到,台師大學生因為《師培法》,需要修教育學程,平均要修160到200學分才能畢業,4年根本修不完。教育部的做法是把延畢生汙名化,學校還強收延畢生雜費則是鴨霸行為。尤其有一整年的實習期間都不在學校,無法修學分,也沒用到學校公共資源,居然還要加收雜費。

台師大學生會也表示,大學生延畢不一定是打混,都是為了多修課、多學習,學校要加收雜費,不合理。

台師大學生議會議長陳品瑄談到,校方沒經過學雜費審議小組審議、召開公聽會等程序,而是直接在校務會議通過,學生向評議委員會申訴,卻遲未收到校方評議決定書。

使用者付費  台師大:程序合法

台師大強調,依「使用者付費」精神合理調整延畢生雜費,並認為更改雜費收費方式不涉及「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的學雜費基準調整事項,不需召開公聽會,因此,程序並無不合法。

台師大101學年度有20.25%的應屆畢業生延畢,平均僅修4.6學分。校方認為延畢生仍使用學校資源,應合理收費,並鼓勵學生在修業年限內修畢學分。

教育部長蔣偉寧認為,大學調整學雜費收費方式應和學生多溝通,他不反對大學生延畢,但建議學生應主動規劃未來,對生涯有助益才延畢,例如:修讀雙主修、輔系、教育學程等,即使為了考研究所而延畢,也應把握年輕的黃金時期,多修一些有意義的課,為未來作完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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