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範區內銷優惠 農業排除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左)和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右)下午召開記者會,説明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修正內容。(農委會提供)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左)和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右)下午召開記者會,説明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修正內容。(農委會提供)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與國發會主委管中閔24日傍晚召開記者會指出,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33條10%內銷產品免營所稅將排除農產品適用;示範區內僅有觀賞水族動物產業,排除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範。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在立法院召開5場公聽會,出席公聽會專家學者主要疑慮包括:示範區外國貨主內銷產品得有10%免營所稅優惠,造成區內外業者不公平競爭;農業加值政策似未有審核機制,將導致國內農業受損,以及示範區發展觀賞魚產業應兼顧保育觀念等。

管中閔及陳保基共同對外說明檢討結果,陳保基表示,示範區內業者10%的內銷產品可減免營所稅優惠,但農產品並不適用;示範區要強調是觀賞魚產業,並不包括所有的野生動物保育法裡面所定義的野生動物,因此將原來所說的野生動物,限定在觀賞水族動物的範圍。

管中閔說,條文修正,會盡速送行政院審議,再向立法院提出,併案審查。他強調,公聽會不是開假的,專家意見都聽進去了,做出以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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