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商混劣米 罰則擬增至400萬

(記者陳懷天/報導)

立院經濟委員會24日審〈糧食管理法〉修正案,立委葉津鈴質疑糧商摻偽不實最重只罰400萬元太輕,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說,違規被逮的糧商可連續罰外,還會在該修正案公告實施半年後修正〈糧商管理規則〉,將限制一個負責人、一個工廠地點,只能申請一張糧商登記證,杜絕一個糧商擁有7、8張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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