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協議 中共意圖霸占有理
多個民間團體11日與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鐶、檢察司司長蔡瑞宗及法律事務司副司長鍾瑞蘭討論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民間團體指出,中共過去用各種保障台商的法律來誘騙台灣人到中國投資,卻以各種理由不執行法律,大量貪官汙吏霸占了台灣百姓的財產及技術。他們指出,現在中共誘騙台灣政府簽下「投保協議」是替霸占台灣人財產的大量中共貪官汙吏「除罪化」。他們呼籲政府不應與中共簽署投保協議。
天津受害台商沈柏勝表示,投保協議中的協調機制隱藏大危機,中共過去20年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依法保障台胞合法權利」來誘騙台灣人到中國投資,中共大量貪官汙吏霸占了台灣百姓的財產及技術。在全世界非法霸占他人財產,都是刑事犯罪,搶劫、強盜,最重可至死刑、無期徒刑。現在中共誘騙台灣政府簽下所謂「協調機制」,替中共貪官汙吏「除罪化」。他認為,將來中共可以更大膽的霸占台灣人財產。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表示,一旦投資保障協議簽署之後,中共就更有理由不執行法律,因為一切都以協商解決。他指出,台資企業協會會長基本上是國台辦、省台辦指定的,他們的想法、論調是附和中共高層的想法,他們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定」早簽總比晚簽好,有簽總比沒簽好,這樣的論調不代表所有受害台商,只代表國台辦的意思。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表示,中共用作戰方法來對付台灣,但經濟部或法務部的警覺不夠。中共誘騙台商再次跳進他們的陷阱,台灣政府如果簽了就變成共犯。楊憲宏指出,法務部非常謝謝他們提出來的意見。高為邦希望大家追蹤法務部的進一步動作。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台權會副會長賴中強指出,投保協議的核心問題不是24小時通報,而是通報以後怎麼辦?他認為,關鍵應該要求中共修改刑事訴訟法,廢除公安可以拘留台商的制度,讓台商接受公安訊問時,可以有委任律師在場,但目前談判根本沒有碰觸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