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案 內政部不上訴 苗縣府拒賠錢

【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

苗栗大埔徵收案爭議,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更一審敗訴後,確定已經放棄上訴,苗栗縣長劉政鴻7日表示,大埔都更案是內政部正式發文給縣政府,他是依法行政、奉命行事,即使有錯也不在自己身上,劉政鴻強調賠償費用不能接受用苗栗縣56萬鄉親繳的稅來付。 

竹南大埔案,1月初高等法院判定內政部與苗栗縣政府拆除大埔4戶敗訴。劉政鴻表示,內政部不再上訴,苗栗縣政府尊重中央的決定,但事前溝通曾經強烈表達,賠償費用不能要苗栗縣政府出,也不可以因此處分縣府任何一個公務員。 

對於劉政鴻說法,拆遷戶張藥房長子張元豪回應表示,「當初拆除是縣長的命令,既然是他決定的,就要他負責」,會持續走法律途徑,「應該屬於我們的東西就應該還給我們」。 

對此,台灣農村陣線研究員林樂昕表示,站在農陣立場,要拿苗栗縣民的錢來賠償,他們也會過意不去,但這個錯誤的政策既然是劉政鴻做的決定,他身為縣長就要自己扛起責任,用他自己的錢來賠償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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