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弊遭起訴 卓伯仲判刑9年
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因涉及縣府環保袋採購弊案,圖利特定廠商及侵占馬吳競選總部的選舉經費,被檢方提起公訴,全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後,17日依貪汙、侵占等5項罪責,遭重判應執行9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彰化地檢署在起訴書中指出,卓伯仲為了幫縣府宣傳「2012年台灣燈會」,大量製作環保提袋,卓伯仲為圖利友人黃四吉等人,除尋找協力廠商「敞盛公司」前來投標,還涉嫌透過工策會洩漏「環保袋圖案」給特定廠商,而負責承辦採購案的前縣府行政處長楊瑞美,則在卓伯仲涉嫌施壓情況下,以規格不合等理由,迫使原先得標廠商棄標,重新招標後,蓄意訂出嚴格規定,圖利內定廠商高達4,900多萬元。
檢方同時查出卓伯仲還涉嫌侵占2012總統大選「馬吳彰化競選總部」高達2千300多萬經費,全案經彰化地院完成審理後,院方發言人余仕明庭長表示,其中卓伯仲所觸犯圖利罪部分獲判無罪,但卻因觸及兩項侵占、「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以及兩件違犯商業會計法等5項罪責,經合併計算後,被判處應執行9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