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電鍍廠排汙案 環保局罰2.2億
彰化檢方調查電鍍廠廢水汙染案,去年底已經依〈土汙法〉向祥賀、藝松、蘇振輝、新全發與啟耀5家汙染業者求償整治農地費用1.76億元。彰化縣環保局7日再度向5家業者要求,追加賠償新台幣5,200多萬元整治費等費用。
彰化市、和美鎮一帶十多家電鍍廠商涉嫌長期埋暗管排放有毒廢水,初步追查發現廣達60公頃農地遭到汙染,彰化環保局追溯廠商責任,裁罰這些不法廠商2.2億元的水資源與農地整治費。
彰化縣環保局長劉玉平表示,檢方查出汙染源來自業者,因此將對業者求償。由於求償期限依法只有5年,因此整治費用從2009年起算至今為新台幣4,900多萬元,加上農作物補償費200多萬元,金額總計為5,279萬元。以5家業者平均分攤計算,每家約需負擔1,055萬多元。去年一期稻作時查出受汙染稻田面積約44公頃,將要求業者提出整治計畫,業者也可以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整治;如業者不願整治,政府將代為整治,另外再向業者求償整治費用。環保局副局長白智榮也表示,龐大的整治費用不該由全民買單,若業者規避責任,將移請行政執行署,採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