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運動案 許志永被移交檢察院

【記者樓蘭/綜合報導】

日前,公民運動發起人之一的法律維權人士許志永被北京警方以所謂「聚眾擾亂公民秩序」的罪名移交北京檢察院。

作為推動2003年廢除收容遣送制度三位法律人之一的許志永,曾因呼籲官員財產公開、要求異地平等教育權利等問題,今年4月被警方軟禁和拘留。許志永始終堅持自己無罪。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許志永辯護律師表示,警方公安起訴中所指的組織集會,都與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和爭取平等教育權利有關。警方還認為許志永為北京和其他地方發生的要求官員公開財產活動提供旗幟和物資。

據悉,公民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第一案的江西新余劉萍等三公民「非法集會」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一案,歷經4天的庭審在12月6日結束。該案可能為其他公民案件提供指標性判例,因而引發海內外關注。而新余當局拘留證人,騷擾和阻撓律師正常辯護,無視酷刑等證據,更是受到外界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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