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境民間竊占國有地 檢方起訴14家
南投地檢署從民國100年開始全面清查、偵辦清境地區167家列管,可能涉及竊占國有地的農場、住戶及民宿業者,目前已偵結80家,共起訴14家,8家被判有罪,判刑已確定的則有7家。
對於清境地區竊占國有地等問題,南投縣政府地政處及國土測繪中心以2年時間完成全部的土地測量,目前已回報測量成果圖給地檢署的共有139家,南投地檢署目前已完成偵結的有80家,其中確實有部分涉及竊占國有地等不法,其他59家還在偵辦中。
南投地檢署發言人林柏宏表示,8家已簽結,沒有涉及竊占國有地、違反〈水土保持法〉及〈山坡地保育條例〉等不法;起訴14家,8家被判有罪,其中有7家的判刑已確定;18家緩起訴、39家不起訴,另有1家倂入台中高分院另案審理中。
林柏宏說明,檢方起訴的原則是,只要有竊占國有地、違法等事實,又沒有自行拆除就一律要起訴;反之,如能自行拆除或向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合法租約,則可獲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