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收賄2千萬 女貪檢陳玉珍遭彈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包庇賭博電玩、7年收受2,325萬元賄款的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監察院3日認定她與前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學廉違失事證明確,因此以11票對0票,全數監委同意通過彈劾案,並將全案移送司法院。

提案監委趙昌平、高鳳仙指出,陳玉珍任職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及高檢署檢察官期間,利用檢察署「後案併前案」的分案規則,將施永華等人經營賭博性電玩的案件拖延不結,長期包庇賭博性電玩業者,並關說偵辦電玩案檢察官,並於1999年至2006年間,收受賄款2,325萬元。

此外,監委還指出,陳玉珍從2004年到2011年間,就其存入人頭帳戶的存款,以及用他人名義購買的房屋,故意隱匿不申報,違法行為明確。

監委還發現,陳玉珍為掩飾受賄犯行,向郭學廉借用人頭,共同以多層挪轉、匯洗、購屋等方式,漂白貪汙所得,重傷檢察機關的聲譽,破壞司法公信力,違失事證明確,因此也一併彈劾郭學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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