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未開放陸勞入台?勞團痛批說謊
為推銷〈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總統馬英九一再宣稱「根本沒有開放大陸勞工過來台灣」,不過勞團指出,政府以活動、服務等巧立名目方式,開放大陸人士來台工作,且不須向勞委會申請工作證;此舉將對台灣白領勞工就業權益,特別是青年就業產生重大衝擊,痛批馬政府一再說謊。
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勞工陣線等團體,29日在中國銀行門口上演行動劇,指控中國白領勞工早以「經貿專業人士」、「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產業科技人士」、「商務活動」等各種名義來台工作,嚴重威脅台灣人就業權益。
勞團呼籲,中國白領應該適用〈就業服務法〉,同時明定薪資下限、技術門檻、白領人數限額等要求,才能確保台灣國民就業權利。
對於馬總統強調台灣沒有大陸白領勞工的說法,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舉出,中國銀行行長李禮輝今年3月接受新華社專訪,透露中國銀行台北分行員工30多人,其中有十餘人非台籍勞工。
另外,金管會今年5月向立法院提出的報告中,也指出截至今年4月底,3家獲准在台開設的大陸銀行共僱用員工74人,當中非台籍25人,占1/3。賴中強說,從新華社、金管會報告等證據,就可證明「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台」的宣傳,完全是謊言。
自經區「商業居留」 中勞大舉入侵
尤其馬政府最近規劃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將引進員工人數20%的中國白領來台「商業居留」,將成大漏洞,這些措施已影響國人的工作權,賴中強說:「這簡直是個大災難。」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呂忠津舉例,根據經建會說明,未來自由經濟示範區之事業,成立未滿1年,營業額達500萬元,或是成立滿1年,營業額達1千萬,就可申請來台「商務居留」,擁有50名台灣員工的企業,就可申請10名中國人士來台居留。
若成立1年後,營業額有1千萬,僱用台灣200位,申請40個中國白領勞工來台;若營業額成長到1億,僱用1千位台灣人,就可僱用250位中國白領勞工到台灣工作,未來青年就業面臨更巨大的衝擊。呂忠津說:「馬總統一路騙,到現在還是把人民當作傻瓜。」兩岸經貿往來,不該犧牲國民就業權益。
台灣勞工陣線主任洪敬舒要求,中國白領來台應該適用併入〈就業服務法〉裡加以控管,比照外國白領,規定每人每月薪資不得低於新台幣4萬7,971元,並明定所有外籍、包含中國白領來台人數總上限。
就服法總額上限 須經工會協商
賴中強說,中國白領目前並無納入〈就業服務法〉,所以無法以上述規範限制,他建議,不分任何國籍應該把台灣社會可容許的總上限納入制度,且整個制訂過程必須與工會協商、國會通過,才能確保勞工工作權益,不會受到外籍白領來台的擴大影響。
中國籍企業在全球投資,包含人權迫害等行為一直被人權組織所批評、詬病。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蔡季勳指出,如中國在非洲的開發,不斷破壞當地勞動條件與環境。事實上,中國建設公司、銀行,皆有跟一些腐敗政權合流等不良紀錄,台灣政府與社會皆應關心此議題。
開放中國白領勞工來台工作項目
巧立名目 | 舉例 | 申請門檻 | 單一企業,中國白領來台人數上限 | 停留 期限 | 法規依據 |
經貿專業人士 | 陸資餐廳廚師 | 陸資投資1千萬元 | 4人。負責人2人+主管或技術人員1人。投資1億元:15人 | 1年 |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 | 上海分公司員工。被派調至台灣分公司任職。 | 外商、香港、澳門分公司在台之分(子)公司,員工百人以上,大專學歷員工50人以上;台灣企業:取得營運總部證明者(約300家) | 30人。停留1年以上者,10人;停留1年以下者,20人。(外商公司無上限) | 3年 |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服務許可辦法〉 |
商務活動 | 洋華光電「假研習,真工作」 | 企業營業額1千萬元或資本額500萬元。 | 營業額未滿1千萬元者:每年50人次;營業額達1億元者,每年400人次。 | 3個月 |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 |
產業科技人士 | 研發工程師 | 企業年營業額或資本額3千萬元。 | 不得超過該企業研發人員總數20%。 | 6年 |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
資料來源: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 記者江禹嬋/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