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揭弊遭官拘 社方頭版嗆「請放人」

廣東省《新快報》記者遭逮捕,該報23日頭版刊登「請放人」報導,說: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新快報官網截圖)
廣東省《新快報》記者遭逮捕,該報23日頭版刊登「請放人」報導,說: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新快報官網截圖)

【記者李霞/綜合報導】

繼中國廣東《新快報》記者劉虎因實名舉報貪官被北京警方抓捕後,該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也被湖南長沙警方抓捕。知情人士稱,被捕起因於他檢舉中聯重科公司涉嫌造假有關。對此,該報23日在頭版刊登「請放人」文章,聲援陳永洲。

據英國廣播電台報導,陳永洲從去年至今年6月,共發表了10篇有關中聯重科「虛報利潤」、「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評性的報導,並向香港聯交所、香港證監會及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涉案。

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10月19日刑事拘留陳永洲。

報社促警方放人

對此,該報在23日出版的報紙頭版上,刊登題為「請放人」的文章,要求長沙警方放人。副標並寫著:「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文中開門見山地描述:假如,你是個記者,寫了些批評某公司的報導。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請你不要激動。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新快報的記者陳永洲,不幸成為了那個倒霉的傢伙。

並以無奈的語調指:「因為我們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導,就不會有問題;萬一出現問題,我們登報更正、致歉;實在嚴重,對簿公堂,輸了官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該關門就關門,那也是活該。但事實證明,我們太天真了。」

據《新快報》的報導,陳永洲寫過15篇有關中聯重科的批評報導,該報對這些報導查核後發現,陳永洲僅有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

面對記者被抓走數天,《新快報》在沉默幾天後,拿出骨氣要求警方和中聯重科放了陳永洲。

「中國媒體人的恥辱」

不過,23日上午,中國各大主要新聞網站,有關陳永洲被刑拘的消息在10餘分鐘內,紛紛在從首頁悄然消失,對此,河南廣電-映象網內容主編李承鵬(@大鵬看天下)感嘆:「這是中國新聞媒體人(個別人除外)共同的屈辱。」

微博上有人在組織成立「抓捕新快報陳永洲記者事件律師觀察團」,目前已有33名律師報名。

同時有不少律師和媒體人呼籲警方盡快放人。新浪認證為「博客天下、財經天下周刊、人物雜誌出版人」的郭光東表示:當局的行為「蠢到令人髮指」。

今年8月,該報另一名記者劉虎也因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誹謗罪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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