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3千萬 張花冠被訴檢求重刑
日前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收受廠商3千萬賄款,嘉義地檢署19日依貪汙起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對此,張花冠表示,這是政治起訴,她一點都不驚訝。
據起訴書指出,張花冠在立法委員任內,因嘉義縣政府向行政院申請「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開發案,張花冠以協助廠商取得土地設定、展延融資為由,向廠商潘忠豪索賄3千萬元。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表示,潘忠豪將款項分6次行賄,而張花冠為了隱匿不法所得,她先透過友人帳戶兌現後,再指示不知情的國會助理以小額現金方式提領,以規避當時金融機構規定的通報限額,然後再將賄款存入第三人帳戶,藉此切斷不法款項與貪汙行為的牽連性。
檢方指出,張花冠聲稱這筆3千萬賄款,是她的亡夫曾振農生前向潘忠豪借的,但潘忠豪則表示,他並不認識曾振農。
經1年多的偵辦,檢方認為張花冠到案後供詞仍避重就輕,毫無悔意,因此依〈貪汙治罪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向張花冠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同案的立委陳明文及前經建會主委張景森,則因為查無收賄事證,因此不起訴處分。
張花冠:政治起訴不驚訝
對此,張花冠表示,在她擔任縣長以來,就覺得有黑手在幕後操縱,企圖用司法手段來影響縣政。她強調,這是政治起訴,她一點都不驚訝。
除此之外,高雄地檢署去年也偵辦嘉義縣政府環保局勞務、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第2期開發以及環保局垃圾車、資源回收車等3件採購案,認定張花冠與胞妹張瑛姬涉嫌收賄782萬2千元,去年11月底也依貪汙罪起訴,目前還在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