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精單位標示不清 比價藏玄機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左3)表示,市售許多洗衣精、沐浴乳等商品,「單位標示」不同,易誤導消費者用錯誤方式比價。(記者陳柏州/攝影)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左3)表示,市售許多洗衣精、沐浴乳等商品,「單位標示」不同,易誤導消費者用錯誤方式比價。(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為對抗油電、物價上漲,民生消費商品怎樣買才划算,已經成為全民運動。不過立委王育敏13日表示,市售許多洗衣精、沐浴乳及洗髮精等液體商品,「單位標示」不盡相同,其中暗藏玄機,易誤導消費者用錯誤方式比價,未來擬修法統一單位標示。

王育敏說明,由於洗衣精比重大於水,因此實測某牌500公克(g)的洗衣精,實際容量只有約475毫升(ml),並非一般民眾認為1公克等於1毫升的概念,因此可能讓想比價的民眾,被廠商用錯誤的計算方式誤導。

為避免廠商偷工減料,經濟部在民國100年曾公布〈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而洗衣用清潔劑雖然在101年納入檢測,但僅限「固狀」和「粉狀」,屬消費主流的「液狀」洗衣精卻被排除,造成許多消費者成了冤大頭。

避免業者魚目混珠,王育敏建議,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該參考美國、德國與澳洲等先進國家,全面推行商品「單位定價」機制。她強調,將在下會期提案修正〈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標價應同時記載總價即單位價格,且同類產品應使用相同的計價單位,以利消費者比價。

對此,消保處也表示非常認同。不過標檢局第四組組長周俊榮則提到,目前受限於檢驗工具多以質量為主,因此抽驗商品僅有固狀及粉狀洗衣劑,未來會依國內需求,配合相關法規修訂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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