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精添農藥 最高擬罰150萬
市售不少洗衣精會標示抗菌防螨,但恐添加環境用藥或農藥,經濟部標檢局表示,目前已開會討論,預計2月公告合成清潔劑規範,未來農藥、環境用藥成分,不得添加於洗衣精,違者最高罰新台幣150萬元。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與主婦聯盟7日召開記者會,主婦聯盟祕書長黃嘉琳表示,這次調查的36個品牌宣稱「抗菌」、「防螨」功能的洗衣精當中,多達21個品牌標示不清,比例接近六成。
標榜「抗菌劑」與「防螨劑」成分業者中,有6個品牌使用三氯沙、三氯卡班,還有業者添加腐絕、戊二醛等殺菌、防腐或消毒劑,恐傷人體。
不過現行法令,只要洗衣精業者有標示警語就可以合法添加,對於劑量、用途都沒有管制,主婦聯盟呼籲政府,有傷人體與環境的成分添加,應依法明確規範,並公布讓消費者知曉。
標檢局則表示,現行規範添加殺蟲劑、環境用藥須依照〈商品標示法〉標示警語,若涉虛偽不實,可處新台幣3萬到30萬元罰鍰。現在標檢局在討論階段,預計2月公告洗衣精添加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