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第三方支付服務 8月底前上路
爭議許久的「第三方支付服務」,7日由行政院長江宜樺拍板定案,在不修法情況下,非金融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適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未來金融和非金融業者都可承做網路儲值等相關業務,預計8月底前上路;另外,江宜樺要求經濟部與金管會合作,在今年底前訂出第三方支付管理專法。
政務委員張善政表示,短期為讓第三方支付儲值相關服務盡速上路,將由金管會透過銀行公會推動金融機構的「網路儲值支付帳戶」機制,讓銀行跟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提供儲值服務。另外,容許非金融業的第三方支付業者依據〈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提供網路儲值服務,兩者都會在8月底前上路。
張善政指出, 非金融業部分將沿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長期而言,為了讓第三方支付管理業務更加周延,江揆已指示經部和金管會組專案小組制訂專法。張善政說明,第三方支付主要提供「代收代付」及「交易認證」二項服務,以解決買賣雙方缺乏互信的難題。
張善政表示,〈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相關行政命令,目前並無即刻修訂之規劃,故近期單戶的儲值金額維持在新台幣1萬元以內,業者資本額維持3億元以內,未來會蒐集業者意見,不排除提高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