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吊銷駕照換新照 月底為限
台北市85年至95年間,因交通違規罰款未繳、駕照遭吊銷案件共4萬1,007件,其中汽車1萬5,993件、機車2萬5,014件。97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前述吊銷駕照案例,5年內繳清罰款,即可申請新照。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長楊金樹1日提醒,這項規定只到8月31日,符合條件之人應盡快到裁決所繳交罰款、監理所申請駕照,否則,9月1日起駕駛人得重新考照。
裁決所提醒,如果原本交通違規處分不是繳納罰款,而是吊扣駕照,如酒後駕車並不適用這項規定。另外,不可越區申請核發駕照,須繳清所有違規罰款。
關於一般交通違規罰款繳納,裁決所表示,民眾可到郵局、4大超商繳納,或用中華電信、電子公路監理網站平台轉帳繳款。單據遺失或超過繳納期限,也可使用電話語音、網路或4大超商轉帳繳款。另外,台北富邦銀行也提供代收紅單服務,無論過期與否,只要告知車號或身分證字號即可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