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割喉凶嫌判無期 家屬擬再上訴

台南方姓男童遭割喉案,凶嫌曾文欽被判無期徒刑。立委王育敏及方姓男童的父親(左2)與姑姑(左1)召開記者會,批評司法不公。(記者陳柏州/攝影)
台南方姓男童遭割喉案,凶嫌曾文欽被判無期徒刑。立委王育敏及方姓男童的父親(左2)與姑姑(左1)召開記者會,批評司法不公。(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林靜儀/台南報導】

台南市方姓男童遭割喉殺害案,台南地方法院30日判決凶嫌曾文欽無期徒刑。方童家屬則認為應判死刑,表示一定要再上訴討公道。

方童的父親與姑姑在聆聽判決後,滿臉失望走出法庭,姑姑方珮綺大聲泣訴司法已死,無法還給方童及家屬公道,情緒相當激動。她說,法官判決無期徒刑,正好幫助曾文欽完成犯罪的目的,她一定會再上訴討公道。

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表示,法院常輕判兒童遭虐殺案,一審僅判無期徒刑,判決罔顧兒童性命,正義蕩然無存,將修法明定虐殺兒童比照殺人罪處死。他也呼籲,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應盡速提起非常上訴。

參與記者會的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也表示,法官濫用同情心縱放歹徒,將全力支持修法。

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杭倫說明,經精神科醫師鑑定,曾文欽為輕度憂鬱症及廣泛性焦慮症,總智商為中下智能程度。法官認為曾文欽並非全然泯滅人性,仍有教化改過的可能,不宜以死刑施加其身,因此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但是,法院這種說法引發兒盟質疑,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執行長李憶如說,法院這樣判決,讓人不知道生病的是曾文欽還是台灣的司法。

方姓男童去年12月1日在台南市南區一家遊藝場廁所遭割喉身亡,嫌犯曾文欽當天被捕,移送法辦後曾嫌說:「反正殺一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引起社會譁然。正因為「不會被判死刑」凶嫌才敢膽大妄為殺人,而如今判決出爐,就真如凶嫌所料,也難怪民眾會質疑「台灣的司法已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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