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縣禁透露開發案訊息 違者解職
桃園縣副縣長李朝枝,因個人在處理繼承之財產承購的兩筆土地過程,遭到媒體質疑圖利自己請辭獲准;民進黨議員張肇良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強調,即使政務官解職,也該由政風室移送法辦,追究刑責。
桃園縣長吳志揚表示,4日在主管會報中已正式要求全體局處首長以及負責辦理各項開發計畫工程的同仁,一律不准透露任何和計畫相關的訊息、資料給自己的親友;且在開發計畫未完成階段,除非自已的房產土地亦在開發範圍,否則一律不准在計畫區內置產;也不得參加無謂的應酬,如果接獲有人打探開發計畫訊息,應即刻向政風處報備。違反上述規定者,政務官一律解職;事務人員一律追究相關責任。
為此,民進黨議員張肇良表示,即使政務官解職,也該由政風室移送法辦,追究刑責。全案已進入司法,他認為在公部門公布計畫前,副縣長李朝枝卻在半年前買下很少人會購買的溜池農地,做法當然引人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