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嘉兩縣聯手炮轟 〈公債法〉修正不公

雲嘉兩縣首長聯手砲轟公債法修正不公。(記者廖素貞/攝影)
雲嘉兩縣首長聯手砲轟公債法修正不公。(記者廖素貞/攝影)

【記者廖素貞、蔡上海/雲林、嘉義報導】

將於本週完成修法的〈公共債務法〉修正案,擴大了直轄市舉債空間,直轄市人民每人可舉債額度是其他縣市的2.1倍,雲嘉兩縣首長蘇治芬、張花冠,25日於雲科大聯手炮轟修法不公,控訴中央「重直轄市、輕縣市」,造成「富6都、窮16縣」的不公現象,讓這些縣民淪為二等公民,要求加速〈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不可獨厚直轄市。 

雲林縣長蘇治芬表示,此次政黨協商的〈公共債務法〉修正版本,舉債空間:直轄市6都增加了4,275億元,而16個縣市只增加476億元;舉債上限:6都為9,316億元,而16個縣市只有2,035億元,換算6都人民每人可舉債額度為58,187元,縣(市)人民每人可舉債額度僅為27,763元,6都足足多了2.1倍。 

縣(市)政府在現行不公平的財劃法之下,自有財源本遠不及直轄市,蘇治芬強調,若再加上越修差距越大的公債法,中央重直轄市輕縣(市)的心態更明顯,區域均衡發展已成空談。 

雲林縣長蘇治芬〈右〉與嘉義縣長張花冠〈左〉控訴公債法修法不公(記者廖素貞/攝影)
雲林縣長蘇治芬〈右〉與嘉義縣長張花冠〈左〉控訴公債法修法不公(記者廖素貞/攝影)

嘉義縣長張花冠則控訴〈公共債務法〉不公義的資源分配,她舉台北市與嘉義縣為例:台北市每戶可支配所得125.15萬元、嘉義縣每戶只有68.78萬元,貧富差距1.82倍;而台北市每人每年享有社福資源1.64萬元、嘉義縣每人每年只有0.54萬元,城鄉差距達3倍。一樣納稅卻淪為次等公民。 

雲嘉兩縣首長認為,應加速〈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公債法與財劃法應一同完成三讀修正,才能真正有效幫助地方財政;公債法及財劃法之修正不可獨厚直轄市,修法方向應以均衡區域發展為目標,更要特別照顧經濟弱勢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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