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節食品抽驗 10件菜脯蝦米不合格
南投縣衛生局近期針對市面上的端午節食品進行抽驗,共抽驗42件,結果有4件菜脯檢出防腐劑苯甲酸超標,6件蝦米檢出二氧化硫使用過量,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衛生局將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南投縣衛生局表示,振豐行、大眾超商、海國果菜行及日進商店等4家所販售的菜脯防腐劑苯甲酸超標,另外攤販林世鎔、振豐行、姚明藏商店、金弘食品材料行、海國果菜行和天乙商店等6家販賣的蝦米二氧化硫超標。
衛生局指出,抽驗不合格產品菜脯和蝦米的來源都為外縣市,已移案製造商所在縣市衛生局;並呼籲業者加強監控食品原料來源,不可濫用食品添加物。而消費者選購食品時,也不要購買來源不明的散裝食品或色澤太過鮮豔的產品。
衛生局建議,民眾應慎選衛生及信譽良好的商家,也要注意粽子保存方式及期限;另外,製作鹼粽時,應用「三偏磷酸鈉」代替過去習慣性添加的「硼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