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難民法公聽會 各界關注中共迫害人權
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民進黨籍立委蕭美琴、尤美女、段宜康等人主辦的「難民法立法」公聽會日前在立法院召開,多個民間團體及官方代表與會都充分討論。各界關心中國大陸的人權問題,期待難民法草案能盡速通過,對於被中共迫害的中國異議人士、法輪功學員與藏人能予以救援。
台灣內政部2005年提出「難民法草案」並送立法院備審,但並未通過;2009年馬總統批准兩國際人權公約,立法院也通過施行法;但有關難民的具體保護,並未有實質進展。2013年2月底,台灣舉行第一次的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根據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所發表第59號結論意見,指台灣因為現有法律中並沒有明定「不遣返原則」(non-refoulement),因此專家建議台灣應盡速通過難民法規。
中國4千名良心犯待救援
2012年底立法院跨黨派無異議通過提案,要求政府救援並協助在中國被關押的4,033位良心犯,包括1,854名被中共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以及西藏人士、民主活動家、維權人士等,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表示:「難民法一通過,我們那些人其實都已經在案,是屬於要被救援的對象。」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判罪過程根本就是違法的」楊憲宏強調,如果他們用這種態度對付中國人,人們怎麼會相信中共,因為他們說會對台灣人好,但以後台灣人如果都變成法輪功學員,就都會被中共關起來,這對台灣人的命運其實很有關係。
楊憲宏表示,難民法剛開始公聽,但難民的認定是問題。「一個人怎麼忽然會變成難民呢?」他認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應增列人權法治專章,把政府對於難民認定的權利義務寫進去,才不會到最後真正難民沒收,不是難民的卻收了,「其實最容易認定的難民,一定有過去的往例,就像被關押的中國良心犯。」
立委蕭美琴表示,多數在台灣,符合〈國際難民公約〉標準的這些國際的難民,其實就是中國和西藏的人士,「我們國家如果有難民法,而特定的排除掉這些對象,我想這樣的難民法就算通過也沒有意義。」
在台藏人福利協會祕書長索朗表示,難民法應將藏人區分為中國境內的藏人及印度或尼泊爾西藏難民2部分,並期盼台灣能早日通過難民法,更加體現民主。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表示,「難民法」延宕到現在還無法完成,這裡頭涉及到兩岸政治因素的考量等,但也提醒如果台灣強調人權立國,那麼必須堅持履行國際社會一分子的責任,帶動中國政治改革,並善待異議人士及維權律師,就應及早完成難民法立法。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副署長張琪表示,人權議題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裡面,世界各國都應該去尊重難民的庇護,雖然中華民國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1975年曾經接納越南、高棉、寮國的3千多位難民,1976年也接受越南難民6千多人、中南半島難民2千多人,移民署會參考各界提供的意見。
陳學聖表示,將跨黨派提難民法草案,希望6月下旬臨時會結束前交付委員會審查,下會期能排進優先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