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廠商盼修法
102年公告〈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針對建教生工時、休假、生活津貼、保證金等方面有更多的規範,相對也提高了建教機構的成本支出,造成許多建教事業機構紛紛停止合作,無形中影響了弱勢家庭學子的工作機會。
教育局長鄭新輝日前在三奇髮型辦理建教評估時表示,新法的實施與變革,確實對廠商造成衝擊,目前教育局推動「技職教育在地化」,尋求在地優質廠商與高雄市學校辦理建教合作,提供學生日後升學、就業的保障,希望達成職場、學校、學生三贏的目標與願景。
三奇髮型連鎖店擁有17家直營店,與三信家商建教合作已23年,一向非常照顧弱勢家庭學子,僱用三信家商、復華中學、樹德高職、立志中學4所學校75位建教生。總經理沈美利17日表示,新的法規門檻設定過高,要求業者每家店需有8位正職人員且具投保資格,才可申請2位建教生;站在業者立場願意配合保障建教生權益,但設此限將衝擊到弱勢家庭學子的經濟,希望政府明年能放寬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