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缺失 核災災民進退兩難

【記者黃捷瑄/綜合編譯】

《日本時報》(Japan Times)記者伯德(Winifred Bird)2月底訪問了核災撤離災民居住的組合屋社區,災民表示,他們不僅有家歸不得,政府的政策也使他們難以搬離福島縣,展開新生活。

報導中說,東笹谷(East Sasaya)的組合屋社區住了353名撤退災民,他們原本住在福島第一核電廠北方的小鎮浪江町(Namie)。核災至少造成15.7萬人放棄家園。而現在還有3.2萬人住在福島縣內的臨時組合屋;約有5.9萬人住在有租金補貼的公寓,但設備要自理。

這些補償措施原本計畫實施2年,但2年過去,福島核一廠的經營者東京電力公司補償撤離民眾的計畫還未塵埃落定。此外,絕大部分的撤離區域,包括11個城市,以及離電廠45公里的地方迄今無法居住。政府計畫將臨時屋措施延長至4年。

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都沒有改變,當局仍以除汙染、返回原居地為目標,而不是鼓勵災民至其他地方落地生根。雜誌《東京經濟線上》記者Hiroyuki Okada撰文表示,政府以減少補償的方式鼓勵災民留在當地。例如,如果災民在2012年12月28日以後搬離福島縣,就無法領到租金補助。

災民表示,1年前他們還對返回家園抱著期待,現在他們痛恨這樣的規定。42歲的Sachiko Inamura說:「我們希望有選擇。讓想回去的人回去;不想回去,希望得到新生活的人應該得到幫助。」由於當地缺乏工作機會,她的先生必須在車程2小時以外的地方工作,一週只能回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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