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府重申 嚴格執行刺網禁漁查緝工作
屏東縣小琉球海域又發現使用刺網捕魚的違法事件,屏東縣政府5日重申,為維護琉球海洋生態,今後將不定期聯合查緝,並呼籲不法漁民勿存僥倖心理。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表示,為維護琉球鄉珊瑚礁生態及水產資源保育,縣府已公告自今年1月1日起,琉球鄉距岸3浬內海域禁止使用各種刺網作業並禁止攜帶各類刺網具進出各海港,實施以來,組成查緝小組自2月25日至3月2日共查獲兩件違規事件。
農業處表示,小琉球為國內重要的珊瑚礁島,生物多樣性有海洋熱帶雨林之稱,為保護琉球鄉海龜及珊瑚礁生態系等重要海洋資產,縣府已公告〈琉球鄉刺網漁業禁漁區及有關限制事宜〉,並自102年1月1日起生效,如違反公告事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從2月25日開始,聯合農委會漁業署、海巡署、琉球區漁會等相關單位,清晨5、6時即前往琉球海域查緝,目前查獲高雄籍昇聖財及漁億滿6號兩漁船有違規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