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衛生局設43處電子煙回收點 單月累計逾73公斤

高雄市衛生局設置電子煙回收桶,全程不記名免提供個資,呼籲民眾妥善處理電子煙,勿任意丟棄。(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衛生局設置電子煙回收桶,全程不記名免提供個資,呼籲民眾妥善處理電子煙,勿任意丟棄。(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為降低電子煙對民眾健康及環境造成的危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今年9月8日起啟動電子煙回收機制,高雄市衛生局同步設置43處回收據點,採不記名方式,推動首月已累計回收電子煙主機及零件1,617個、煙彈871個、煙油168罐,總重量約73.1公斤。

高市府衛生局表示,電子煙就是違禁品,可能含有尼古丁及其他有害化學物質,對肺部、心血管及腦部發育造成危害;其裝置亦含有電池及電子零件,若任意丟棄或未妥善處理,可能衍生環境污染及安全疑慮。為提供便利的回收管道,高市府在衛生局、全市38區衛生所及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設置共43處回收點。

衛生局說明,民眾可將欲回收的電子煙主機、零件、煙彈及煙油,直接投入指定回收桶,全程無須任額登記或接受查驗。經統計,全市回收點推出滿月共累計73.1公斤,其中三民衛生所回收2.59公斤最多,其次為前鎮衛生所7.92公斤,兩者合計占比達28%;此外,林園衛生所則回收最多煙彈,270顆占全市回收量近31%。

衛生局強調,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屬於類菸品,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民眾切勿因電子煙外型新穎、口味多元或錯誤資訊而嘗試使用,也不要購買或轉送他人。請民眾把握回收機會,主動交回家中留存的電子煙產品,落實「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三不原則,遠離新興菸品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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