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屋通訊行助洗贓款1.5億元 還涉兩岸地下匯兌、逃漏稅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位於雲林縣虎尾鎮的蘋果屋通訊行負責人楊男,利用公司金融帳戶「轉帳額度大」與「交易合理性高」等特性,以貨款名義代收、轉匯博弈、詐欺贓款逾1.5億元;並指示孫姓女友設立中國金融帳戶,非法辦理兩岸地下匯兌,金額近265萬元,遭檢方起訴,分別求刑10年、8年以上。

刑事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分析金融情資與165平台資料,發現有被害人指稱遭詐欺,並將款項匯入名稱為「FEIDA365GSBET」的假博弈娛樂城平臺,且相關匯款帳戶具典型地下洗錢水房特徵,遂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

刑事局調查,主嫌楊男及他的孫姓女友,表面上以經營「蘋果屋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等實體通訊行為掩護,實則利用通訊行相關企業金融帳戶「轉帳額度大」與「交易合理性高」等特性,以「貨款」名義代收詐欺、博弈等不法贓款15,6392,820 元,拆分轉匯至私人及車手帳戶,藉此掩飾不法金流。

楊嫌為隱匿洗錢過程,更進一步指揮熟識的2名賴姓會計師,製作不實的手機買賣憑證,幫助逃漏營業稅共1714,590。同時,楊嫌也指示孫女在中國開立金融帳戶,作為跨境博弈與地下匯兌的資金管道,未經許可辦理兩岸地下匯兌,金額達2649,825元。

專案小組配合「主題式打詐-淨流專案」,於1154月至8月間陸續發動3波大規模搜捕行動,搜索楊嫌通訊行與住處等7處,現場查扣作案手機、公司大小章、會計師證書、贓款30萬元等證物,並拘提楊嫌、孫女等12人到案;另扣押涉案帳戶內9563,730餘元不法款項、楊嫌持有豪車3輛,警詢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方認定,楊男、孫女、邱女、何女等4人,涉犯《刑法》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之特殊洗錢、《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參與犯罪組織,及《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嫌;楊男另與2名賴姓會計師涉犯《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憑證、《稅捐稽徵法》逃漏稅及幫助逃漏稅等罪嫌,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分別對楊男、孫女量處10年以上、8年以上之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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