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問題油未通報 台糖捲隱匿爭議
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案延燒,台糖5月驗出向中聯採購的脫膠粗油苯駢芘超標,卻未通報主管機關,引發食品原料是否應納入通報管理爭議。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現行法規通報義務適用於食品,粗油並無相關標準;但立委質疑,食安管理不能只看最終產品,原料風險也應納管。
對於台糖退回問題粗油卻未通報,外界質疑食安通報規範是否存在漏洞。石崇良表示,現行法律有明確規範,行政單位必須依規定處理。而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業者通報的對象,主要是已列入食品安全標準管理的食品。
以此次事件來看,苯駢芘標準適用於食用油,並未涵蓋脫膠粗油等食品製程中的原料或半成品。石崇良說,由於台糖採購的脫膠粗油目前沒有相關標準,依現行規定,確實沒有通報義務。另針對有員工爆料指稱黃豆品質不佳,與高溫製程造成焦化無關等說法,該案件已進入檢調程序,後續仍需由相關單位釐清。
立委王育敏質詢提到,台糖5月向中聯採購粗油,檢驗發現苯駢芘超標7倍,卻沒有通知主管機關,既然原料已驗出致癌物超標,即使沒有進入生產流程,是否仍應讓政府掌握風險。
對此,台糖副總經理蔡東霖表示,脫膠粗油不能直接食用,必須經過精煉後才能成為食用油,此批問題粗油在發現異常後已封存,並未投入台糖產線。此次向中聯採購約3千公噸粗油,其中,5月11日檢驗1,100公噸發現疑慮,隨即封存處理。過去進貨原料的苯駢芘檢驗結果,都符合公司內部標準。
台糖既然驗出脫膠粗油苯駢芘超標7倍,為何沒有向主管機關通報?經濟部次長賴建信表示,依台中地方法院相關說明,依法應負通報責任的是中聯、福懋油等業者,且該批粗油並未進入台糖生產流程;台糖原料驗收涉及多項檢驗項目,並非每項結果都需向衛福部說明。
王育敏批評,台糖是國營企業,面對數千公噸已驗出異常的食品原料,即使未使用,也應主動讓主管機關掌握,而不是單純退貨處理。她認為,食安管理若忽略原料端風險,恐讓問題在供應鏈中被掩蓋,政府應重新檢視,現行通報規範是否足以因應食品原料異常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