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審查電競基本法 李洋:運動部不支持立專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30日審查「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但朝野對是否應制定專法意見分歧,程序發言與協商攻防逾1小時仍無共識,會議一度停擺。運動部長李洋則重申,運動部支持電子競技運動發展,但不支持制定電競基本法或專法。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曾表示,台灣現行的電競相關法規主要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為主,缺乏專法依據,因此提案制定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並於日前召開公聽會,運動部長李洋當時即表達,基本法屬於位階較高且抽象的法律,若制定基本法恐造成法制混亂,現行法不足部分可透過行政命令補強。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30日審查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不過在正式討論前,朝野立委因是否制定基本法意見分歧,歷經逾1小時程序發言與協商仍無進展。過程中,李洋一度站立近10分鐘,隨後召委羅廷瑋宣布休息,會議陷入停擺。
李洋會中休息受訪表示,運動部支持電子競技運動發展,但不支持設立電競基本法與專法,他指出,基本法位階較高且抽象,無論棒球、籃球或羽球等運動皆未單獨設立專法,若僅針對電子競技立法並不妥適,因此運動部的立場是不支持立專法。
李洋表示,現行《國民體育法》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等法規,已提供足夠法律依據,運動部可據以推動相關政策及編列預算,明年已規劃編列3千萬元預算發展電子競技運動。
此外,李洋也強調,電子競技運動跟電子競技運動產業其實是不一樣的,電子競技運動由運動部推動發展,至於電子競技運動產業則應由其他主管機關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