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科測驗戴AI眼鏡 大考中心重罰
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27日審議分科測驗考生違規情形,大考中心表示,今年有考生配戴智慧眼鏡應試,經討論認定情節重大,除決議取消該名考生的考試資格,也預告將修正116學年度考試簡章,加重智慧型眼鏡違規罰則。
據大考中心統計,今年經考區提報違反試場規則的考生共111件,其中以「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共51件最多,占總體違規件數45.95%,其次為「攜帶行動電話、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或物品發出聲響」計21件、占18.92%,另外,「考試鈴響畢後未停止作答」則有13件、占9.91%。
因近年電子舞弊事件頻傳,今年分科測驗首度啟用金屬探測器,大考中心主任張新仁表示,物理科考試時,監考人員發現一名考生配戴黑框眼鏡與一般眼鏡不同,懷疑為智慧型眼鏡,並於第二節化學科考生入場時,利用金屬探測器檢查,確認掃瞄眼鏡後有金屬反應,初步判別為智慧型眼鏡並立即收取證物。
張新仁表示,後續經試務人員檢查發現,該眼鏡左側鏡架有電源開關及功能鍵,並以黑色膠帶包覆,開機後鏡架會發燙,確認為智慧型眼鏡。儘管試務人員已明確告知不得配戴,但該名考生下午仍要求取回並配戴應試,甚至表示願意接受扣分;經警告若堅持配戴恐遭取消考試資格後,考生才打消念頭。
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討論後表示,該名考生已涉妨害考試公平,決議依簡章規定取消其考試資格。
張新仁強調,面對越來越多的智慧型科技產品,防弊必須達到最高規格的「零容忍」標準,尤其智慧型眼鏡作弊功能越來越強大,有必要列為防弊的重中之重。因此,擬再調整116年考試簡章的違規處理辦法第8條,將智慧型眼鏡從「其他電子穿戴式裝置」中獨立列出並加重罰則。
張新仁也表示,為從源頭防杜電子舞弊,未來不排除於各試場使用訊號阻斷設備,但因涉及跨部會協調,包括教育部、考選部及NCC等機關,後續大考中心將提出討論。
此外,考試委員會也審議另一件重大違規案件。一名考生於化學科考試時使用未關機的行動電話,考後查驗時發現其行動電話的相簿中,竟有物理科和化學科試題的翻拍照片,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認定違規情節重大,決議取消其考試資格。
大考中心補充說明,今年分科測驗因應巴威颱風影響而延期,成績將於8月3日正式公布並寄發成績單,個別與集體報名考生的成績單均會郵寄至通訊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