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出名的一朵玫瑰(上)
每年的情人節,全世界的花店會同時變得空無一物。那是玫瑰的節日。有人排隊一小時,只為買到最後幾枝;有人花三倍的價錢,只為了讓花抵達另一人手中。這種場景年年上演,城市換了,語言換了,但花始終相同:深紅、帶刺、香氣濃郁得幾乎是一種宣告。
中文裡的「玫瑰」,偏旁從玉,不從草,不從木,它最初根本不是一朵花。
寶石與花 共享名字、美麗
在中國早期典籍中,「玫瑰」是玉石或寶珠的名字。《說文解字》認為「玫」是「火齊珠」或「美石」之名,「瑰」則與之同義,且能作形容詞形容事物圓潤美好。
《詩經‧渭陽》曰,「何以贈之?瓊瑰玉佩。」這裡「瑰」就是指「美石」。司馬相如《子虛賦》亦有「赤玉玫瑰」之句,以玫瑰與赤玉並列,均為珍色之物。
最早將二字連用的,是《韓非子》中「買櫝還珠」的典故:楚人有賣其珠於鄭者,為木蘭之櫃,薰以桂椒,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羽翠,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楚人以珠玉、玫瑰、翠羽精心裝飾盛珍珠的木匣,其中就有可能與其所賣之珠同樣珍貴的「玫瑰」,難怪鄭人要「買其櫝而還其珠」了。
晉人葛洪撰《西京雜記》載,漢代樂遊苑裡曾經長出一株「玫瑰樹」:「樂遊苑自生玫瑰樹,樹下多苜蓿。」大概是古人首次將「玫瑰」與植物聯繫在一起。
一塊寶石的名字,如何落到了一朵花身上?含義的轉變,體現了珠寶與同名植物在形、色、香上的關聯:深紅圓潤、帶著光澤的花苞,讓人想起同樣深紅圓潤的火齊珠。名字就此移植過來,兩種事物共享一個名字,因為它們共享同一種美麗。
於是「玫」字與「瑰」字,至今仍帶著玉偏旁,是出身的印記,刻在漢字骨子裡,永遠帶著珠寶的光澤。
傷春的薔薇 寄託心事
玫瑰還有一個複雜的身分問題。薔薇、月季、玫瑰,在植物學上同屬薔薇屬(Rosa),親緣極近,外觀相似,古人從來不做嚴格區分。詩裡說的「薔薇」,未必不是後人眼中的玫瑰;今天花市裡的「玫瑰」,植物學上其實多半是月季。
而中國的詩人,對薔薇(玫瑰)懷著另一種情感。他們不用它來打仗,而是用它來寄託無法言說的心事。
李白一生仰慕東晉名相謝安。謝安早年隱居浙江東山,四十歲重出江湖,導演了淝水之戰,以少勝多,力挽危局,「東山再起」這個成語,說的就是他。東山旁有薔薇洞,相傳是謝安遊宴之所;山上有謝安所建的白雲、明月二堂。李白多次到訪東山,寫下:「不向東山久,薔薇幾度花。白雲還自散,明月落誰家?」薔薇年年開落,白雲來去自由,而李白自己,始終未能等到那個可以施展的時機。
黃庭堅晚年因黨爭被貶,在流放途中寫了一首《清平樂‧春歸何處》:
春歸何處?寂寞無行路。若有人知春去處,喚取歸來同住。春無蹤跡誰知?除非問取黃鸝。百囀無人能解,因風飛過薔薇。
詞人以淒婉的筆法,抒寫了對春天逝去的沉痛和惋惜,體現出他對美好時光的熱愛、眷戀、痴情和追求。沒有說一個「愁」字,卻讓薔薇做了春天最後的見證,也做了自己落寞的隱語。
愛情同義語 密祕的象徵
在今天,玫瑰幾乎是愛情的同義語,其實這一傳統在歐洲文化中形成得很早。
希臘神話中,司愛與美的女神阿芙蘿黛蒂(羅馬神話中的維納斯)在海中誕生的時候,她身上的泡沫變成了一朵朵美麗的白玫瑰。
而當阿芙蘿黛蒂得知自己所愛的美少年阿多尼斯被野豬所傷,失魂落魄趕去的途中,被玫瑰花刺傷了雙腳,血濺在花上,白玫瑰就被染成了紅玫瑰。
象徵著熾烈愛情的玫瑰,頻繁出現在歐洲中世紀故事、詩歌與繪畫中。13世紀騎士文學的代表作《玫瑰傳奇》,就將騎士所愛戀的少女比作嬌豔的玫瑰花蕾。
羅馬人對玫瑰也別有一份深情,卻給了它另一種功能。
在羅馬神話中,丘比特將一朵玫瑰獻給沉默之神哈波克拉底斯(Harpocrates),換取他對維納斯諸多風流韻事的緘默。於是玫瑰成了祕密的象徵。羅馬的貴族們在宴會廳頂繪製玫瑰或懸垂真花,就是在提醒賓客:酒後(sub vino)所言,皆當留守玫瑰之下(sub rosa)。「在玫瑰之下」,是密語,是不得外傳,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一場以玫瑰為名的戰爭
如果說羅馬的玫瑰是私語的印記,英格蘭的玫瑰則是流血的旗幟。
十五世紀,蘭卡斯特(Lancaster)家族與約克(York)兩大家族都宣稱自己是英格蘭王位的合法繼承人。莎士比亞在《亨利六世》第一部中,為這場戰爭寫下了一個傳奇的起點:倫敦聖殿花園裡,普朗塔傑內特(Plantagenet)與薩默塞特公爵(Somerset)因一樁法律糾紛激烈爭吵,誰也不肯讓步。於是普朗塔傑內特伸手摘下一朵白玫瑰,請支持他的人照做;薩默塞特見狀也順手摘下一朵紅玫瑰,請支持他的人照做。貴族們一個接一個走向花叢,低下頭,以一朵花宣告自己的立場。
此後三十年,兩族各持玫瑰,征戰不休。(下週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