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地成搖錢樹 綠能蟑螂被訴
某綠能開發商自2022年起著手開發高雄市永安區一處漁場土地,一對黃姓父子得知後,誆稱前往案場必經的國有地路段為其所有,向業者索討200萬元過路費得手;2025年故技重施遭拒,竟聘僱挖掘機司機私自將道路挖斷,使業者被迫停工迄今,經橋頭地檢署偵結起訴。
起訴指出,綠能廠商2022年起著手開發高雄市永安區一處漁場土地,而位於國產署所有土地上的道路,是工程相關車輛的必經之路。家住路竹區的黃姓父子二人得知後,向業者誆稱其擁有該道路的使用權,需支付每年300萬元租金才能通行。
業者為避免造成租用大型機具、工人薪水等鉅額成本損失,遂依黃姓父子要求,指示員工取出200萬元現金,於2023年12月22日在工寮當面交給對方,黃姓父子各分得170萬元、30萬元。
討錢不成 挖斷道路報復
黃姓父子食髓知味,後於2025年故技重施,但遭業者拒絕,二人便以每日3千元代價聘僱挖掘機司機洪男,在進出案場必經道路上,向綠能公司員工恫嚇稱「要把路挖掉」、「我要讓你們無法進去」等語。因業者不予理會,黃姓父子竟於同年3月18日指示洪男逕行開挖,挖出長5公尺、深70公分的坑洞;黃姓父子另將自家小貨車停在路口,阻擋工程車輛通行。
綠能公司員工證稱,黃姓父子一開始要求支付300萬元過路費,後來降價為200萬元,二人於2021年至2023年間不斷到工地現場阻礙施工,直到他將200萬元交給對方後,才能順利開始施工。另名員工也證稱,施工到了2025年,黃姓父子又來索討200萬元,挖斷道路後就停工至今。
橋檢偵結,認定黃姓父子及洪男等3人,涉犯詐欺取財、恐嚇取財未遂、強制等罪嫌,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2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