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壓民間人情網絡 中共禁設宗親同鄉社團
中共民政部近日發布新規,禁止社會團體設立地域性、姓氏宗親等四類分支機構,並要求符合條件的社團分支機構成立中共黨組織。學者認為,中共防範民間同鄉宗親結社,反映它內心的恐懼;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舉意在壓縮民間自治空間。
據央視報導,中共民政部2日發布《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辦法》,禁止社會團體設立地域性、姓氏宗親、會員明顯重合以及名稱、業務高度相似的四類分支機構。且分支機搆不得以中心、研究會、促進會、研究院等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
新規第4條要求,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應當成立黨組織;不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應當按要求開展黨的工作。新規定同時廢止2001年7月30日發布施行的《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辦法》。上述新規自8月1日起施行
中共民政部規定,民間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社會團體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法律責任由設立機構的社會團體承擔。與二十年前的舊規相比,此次修訂最引人關注的變化,在於新增了明確的政治要求,提到堅持中共的全面領導等。
中共為何盯上「姓氏宗親」
湖北律師鄭文杰(化名)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中共新規大部分條文針對社會團體業務管理進行細化,「特別是第4條,它透露出赤裸裸的、進一步嚴厲管控民間機構的企圖。」鄭文杰認為,這部分雖然條文數量不多,卻最能體現當局真實意圖,「它暴露出中共企圖嚴厲的對社會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充斥著毛細血管那種控制,這個野心非常令人可惡。」
台灣民主基金會前副執行長顏建發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現在中共越來越強調黨管一切,強化對社會的控制,背後反映出中共對民間自發組織缺乏信心,擔心這些組織會成為反對力量的來源。但這種管控目標很難實現。」
他指出,社會中原本就存在三種最自然的人際連結,包括「血緣、地緣和業緣」,「以宗親為主的血緣團體,會自然形成網絡;地域性的同鄉組織,無論是湖南、浙江,或更小範圍的地方,也都是天然形成的組織型態;職業團體也是一樣,這些都是很自然存在的。」他認為,由於中共現在沒有信心,所以會擔心這些組織成為層層抗議反對力量的來源。
2017年2月11日,中國福建省連城縣宣和鄉培田古村的村民遊行前在龍頭前祭祀一頭豬。數百米長的「板凳龍」將沿著田園小路蜿蜒前行,穿過鄉村,這是數百年來民間慶祝活動的一部分。(JOHANNES EISELE/AFP via Getty Images)鄭文杰認為,早在數年前,當局便已要求律師事務所、商業機構、民營企業及外資企業建立黨支部,但即使建立黨組織,也難以真正發揮官方期待的控制功能;他指出,目前中共整個基層行政體系運轉已明顯失靈,「它野心很大,但能力很小」,從中央到基層,各級官僚體系普遍存在消極應付現象。
北京律師張宗憲(化名)對《大紀元》表示,中共全面控制社會並非始於今日,而是貫穿其整個執政歷史。中共在尚未取得全國政權、仍處於武裝割據時期時,就已經著手摧毀中國傳統社會中具有自治性質的組織。張宗憲舉例說,中共奪權時曾提出「權力歸農會」等口號,但政權建立之後,「農會基本上連影子都看不到了。」至於城市工會,他認為也早已失去獨立性。
中共管得越緊 人心越疏遠
多位受訪者指出,這種全面收緊的治理思路,長遠來看恐將付出代價。顏建發認為,未來可能出現的是普遍性的冷漠與消極不合作;他表示,任何違背社會自然規律的治理方式,都將付出代價。當越來越多人選擇在「灰色地帶」生存,黨的治理反而會越來越困難。
張宗憲認為,中共面對社會問題,並非透過制度改革化解矛盾,而是不斷加強控制,這將進一步削弱社會與經濟活力,從而出現某種意想不到的局面。如果國際社會低估中共體制所帶來的長期風險,只著眼於經濟利益,未來一旦中國發生重大變化,其影響可能超越亞洲,波及全球。
鄭文杰表示,當局正試圖把控制力量延伸至社會每一個角落。不過,他認為,這種全面控制需要龐大的財政和行政成本,「中共現在根本沒這個經濟能力。」他提到,目前只有中央和省一級行政體系尚能維持基本運作,而中共基層已普遍陷入低效狀態。當局不斷擴大控制範圍,恰恰反映出中共內部焦慮不斷上升,其面臨蘇共末期那種惶恐不安的末世心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