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缺藥高風險品項每季申報
為避免再次發生缺藥危機,衛福部食藥署22日預告兩項新辦法草案,未來列入必要藥品清單的藥品,將依缺藥風險高低,定期申報庫存、製造、輸入及供應規劃等資訊,強化藥品供應監測。
食藥署同步預告廢止現行「必要藥品短缺通報登錄及專案核准製造輸入辦法」,另訂「必要藥品申報及通報辦法」及「藥品短缺登錄及專案核准製造輸入辦法」兩項草案,預告至8月22日,預計年底前公告、明年上路。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表示,配合《藥事法》今年3月修法,新制除保留短缺通報機制,也新增定期申報制度,將原本被動通報改為主動掌握藥品供應情形。
她指出,新制採風險分級管理,曾發生短缺或需密切監測的必要藥品,每季須申報庫存、製造、輸入量及供應規劃;供應穩定者則維持每年申報一次。
目前納入必要藥品清單共584項,食藥署盼藉由新制更精準掌握藥品供需與儲備,降低缺藥風險。
食藥署表示,若藥商未依規定申報、申報不實或未依期限通報,主管機關可公布違規業者資訊;情節重大或再犯者,可依《藥事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