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未停讓行人又欠稅百萬元 桃園男怕祖產被拍繳清

蕭男繳清款項後,桃園分署函請地政機關塗銷查封之公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蕭男繳清款項後,桃園分署函請地政機關塗銷查封之公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桃園市八德區一名蕭姓男子(62年次)在113年、114年間因無照駕駛、未停讓行人而遭裁罰新臺幣(下同)6萬9,700元;蕭男另於113年間出售持有未滿5年之土地,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應補徵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130萬元。

因蕭男均未繳納,經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分別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收案後立刻請地政機關將蕭姓男子名下之14筆土地及1筆建物辦理查封登記,並原定於明日(6月12日)至現場張貼封條,蕭姓男子擔心被家人罵,立即帶著百萬元現金一次繳清,解除祖產被拍賣的危機。

蕭男於113年間,開車行經八德區永豐南路與廣福路口一帶,經警攔檢遭查獲無照駕駛,又於114年間開車行經八德區介壽路之行人穿越道時,未停讓行人,遭罰6萬9,700元未繳;另蕭男在113年間以511萬餘元出售持有未滿5年之大溪區社角段土地,逾期未繳納130萬元之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

桃園分署收案後,清查發現蕭男名下有繼承而來的土地14筆及1筆建物,旋即於115年1月間函請地政機關就蕭男名下不動產辦理查封登記,期蕭男收到查封通知後能主動到場提出清償方案,惟蕭男遲遲未現身,桃園分署原排定在明日(6月12日)至建物現場張貼封條,蕭男始知事態嚴重,終於在6月9日帶著百萬元現金到場繳清罰鍰及欠稅。      

 桃園分署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示辦理「交通專案」,持續強力執行欠繳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守護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同時提醒民眾,進行不動產交易若符合課稅條件,應依法如實申報並繳納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切莫心存僥倖。桃園分署將持續針對交通違規及各項欠稅案件強力執行,收到罰單或稅單後應儘速繳納,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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