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過世後,留下的債務怎麼處理?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旅程,其中又以死亡最為特殊,因為它代表一個人生命的終結,離開這個世界。雖然死者帶不走生前的金錢與債務,但仍在世上的家人或相關人員,還得替這個人處理一些事。那麼,死者留下的債務都是如何處理的呢?
美國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學院金融學副教授馬爾姆(James Malm)日前在The Conversation網站撰文,回答俄亥俄州一名17歲女孩的提問:「當某人過世時,債務會發生什麼事?」
馬爾姆寫道,你可以想像每個人都有一個巨大的撲滿,裡面裝著他們擁有的一切,包括銀行帳戶裡的現金、房子、車子、衣服、珠寶、家具、投資及其他貴重物品;而撲滿外面則貼滿了寫著「借據」的便條紙──承諾將來償還欠款。
這些「借據」代表一個人積欠他人的債務。消費債務的例子包括未償還的信用卡債務、汽車貸款、房屋貸款、未支付的醫療帳單和學生貸款等。
身為研究金錢運作方式的金融學專家,馬爾姆指出,大多數債務不會在債務人過世時消失。
死者的資產和債務構成遺產
馬爾姆表示,當有人去世時,他們的資產和債務就構成了所謂的「遺產」。遺產包括死者生前擁有的一切,例如銀行存款、不動產、船隻、車輛、衣物、珠寶、家具、股票、債券、退休帳戶、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和商標)以及其他具有價值的物品。
然後,會有人被指定來管理這些遺產。這個人被稱為「遺囑執行人」,主要負責分配剩餘的遺產。多數情況下,死者會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
如果死者生前未指定遺囑執行人,或原本指定的人無法或不願意履行職責,法院便會指派一名遺產管理人來處理遺產。
如果死者沒有合法遺囑,也沒有在世的親屬,其財產將進入「資產充公」的程序,亦即在償還債務後,剩餘資產將歸政府所有。
當一個人立下遺囑後,其遺產──除了少數例外情況外,將直接進入遺囑認證程序。法院會確認遺囑的有效性,除指定遺囑執行人外,並確保所有債務和稅款在剩餘資產分配給遺囑中指定的受益人(包括親屬、朋友或慈善機構)之前全部償清。
遺囑執行人會清點死者留下的所有遺產,計算其總價值。接著會確認並計算所有債務,再以遺產償還債務。只要遺產的資產價值超過其債務,受益人就能取得清償債務後剩餘的金錢及其他有價值的物品。
如果有人過世時沒有留下遺囑,則被視為無遺囑。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會指定遺產管理人,通常是配偶或子女等近親。之後,遺產將依據法律規定分配給死者親屬,即使這與死者未曾寫下的意願有所不同。
在某些情況下,這個過程可能需要數年,甚至數十年才能完成。
當撲滿裡的錢不夠用時
馬爾姆說,有時死者的債務會超過資產。也就是說,他們無力償還所有債務。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債權人(個人或公司)可能無法獲得全額清償。
重要的是,死者親屬無須拿自己的錢償還死者留下的債務。但遺產管理人最終可能會動用原本應該繼承的資金來償還死者未償的債務。
在某些情況下,其他人仍可能需要承擔償還這些債務的責任,特別是與死者臨終關懷期間接受的醫療相關費用。
如果死者生前擁有抵押房產,其受益人可以保留該房產,前提是他們要繼續按時償還貸款。在這種情況下,親屬也可以出售房產,並將部分或全部所得款項用來償還貸款。
當房產價值低於剩餘貸款餘額(亦即「資不抵債」)時,貸款機構將承擔未償餘額的損失。繼承人無須對死者的房貸承擔個人責任,但貸款機構仍會先向遺產追償。
馬爾姆總結說,雖然上述這個有關死者債務如何處理的話題令人傷感,但也提醒我們,擁有金錢同時意味著承擔責任,提前規劃可以保護我們的家人。
他也認為,了解事情的運作原則,包括後事,可以讓你更清楚的了解自己在世時需要做的事情,以便減輕壓力。
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時要避免犯錯誤,即使是一個很小的錯誤,也可能意味著你的資產不會流向你所希望的人。常見的錯誤包括不指定誰得到什麼、未指定遺囑執行人、沒有為你的孩子指定監護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