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頻傳 立委獻策:斷金流祭重懲

毒駕頻傳,多名立委1日提出「抓得快、驗得準」、「斷金流、封網域」、「修法規、嚴處罰」、「深研究、重防護」等四個方向因應。資料照。(中央社)
毒駕頻傳,多名立委1日提出「抓得快、驗得準」、「斷金流、封網域」、「修法規、嚴處罰」、「深研究、重防護」等四個方向因應。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近來毒駕頻傳,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成為各界關注議題,政府提出相應措施因應。為此,立委陳培瑜、范雲、吳思瑤1日協同專家學者舉行記者會,指出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具有變異快、半衰期短的特性,傳統檢驗機制難以跟上,因此提出「抓得快、驗得準」、「斷金流、封網域」、「修法規、嚴處罰」、「深研究、重防護」等四個方向因應。

依托咪酯擬升至第一級毒品

法務部宣布,將於6月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毒品。倘經審議通過並經公告,就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或施用依托咪酯類毒品行為的刑責將大幅提高,以有效嚇阻犯罪。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第一級毒品的種類,包括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等,若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3千萬元以下罰金。另外,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

專家:檢驗方式不該墨守成規

臺大醫學院法醫學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翁德怡指出,在毒品檢驗上,警方目前臨檢時初步使用唾液快篩,陽性後再帶到警局驗尿,但吸毒者只要拖延一段時間,便難以驗出陽性,造成實際使用毒品與法律上能定罪處罰之間存有落差。

其次,我國目前要求兩種不同檢驗方法均呈陽性,才能認定為毒品陽性。但國際上因應新興毒品的特性,多未如我國這般要求兩種不同檢驗方式。翁德怡呼籲,政府不該墨守成規,應當調整檢驗策略。

立委籲必要時管制網路資訊

吳思瑤提到,近期常發生一個販毒平台群組被封,毒販馬上轉移陣地到另一個平台群組的狀況,所以政府應持續透過修法,賦予主管機關網路資訊的強制阻斷權,在必要時可先行採取限制瀏覽或移除等強制措施。

立委范雲、吳思瑤及陳培瑜(左起至中)1日協同專家學者舉行記者會立委范雲、吳思瑤及陳培瑜(左起至中)1日協同專家學者舉行記者會(陳培瑜辦公室提供)

立委范雲表示,現行《刑法》第185-3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將酒駕、毒駕規範在一起,法務部、交通部正在研議將其分別規範,並提高毒駕刑責、修正假釋門檻、擴大沒收犯罪車輛。目前已於5月29日召開專家會議,後續將儘速提出修法草案。◇

※毒品引進門,全家近鬼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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