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住民包工程當非法仲介 逼工作還假債務遭判刑2年
高雄一名越南新住民范女與同鄉失聯移工阮姓男友,涉嫌共組非法仲介集團,在台中承攬鋼筋工程後分配給旗下失聯移工施作,因不滿其中2名印尼籍失聯移工另覓雇主,竟遭對方擄走拘禁,並製造假債務逼迫工作抵債。橋頭地院日前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各判刑2年。
已取得我國籍的越南裔配偶范女(已離婚),與同鄉失聯4年的移工阮姓男友,涉嫌在台共組非法仲介集團,長期在台中承攬營建工地工程,分配給旗下失聯移工施作,而其中2名印尼籍失聯移工,認為工作條件不佳,於2025年2月間自行離去前往宜蘭另覓雇主。
范女與阮男心生不滿,不僅在抖音發布懸賞影片,掌握2人行蹤後,更夥同旗下6名失聯移工分乘2車趕赴宜蘭擄人,返回台中後將2人拘禁、剝奪行動自由,隔天再轉移至范女位於高雄市杉林區山區的戶籍地持續關押,並以曾代為支付車禍賠償金、房屋清潔費等名目,分別創造不實債務15萬元、5萬元,揚言若不從就報警、拿命償還。
2名被害人因付不出錢,分別答應替范女工作1個月、3個月還債,自同年2月28日起在台中市烏日區、北屯區建築工地施作鋼筋工程;其中一人的同鄉女友發現對方失聯,輾轉通報移民署高雄專勤隊求助,3月3日獲救,期間均未獲得報酬。
橋頭地院審酌,范女、阮男所為構成《人口販運防制法》中之「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詐術」、「利用不當債務約束」,及逼迫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等態樣,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
法官考量,范女、阮男對於2名被害人在我國所面臨之處境應知之甚詳,反倒藉此進行勞動剝削,動機實有可議,顯非一時失慮偶然不慎觸法而為,拘束行動自由時間非短,因此不予緩刑。此外,阮男早已於2021年6月間就被移民署撤銷居留許可,非法居留多年,諭知他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