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推4項投資新制 目標2030年引資200億元
為強化國內新創投資環境,經濟部產業發展署27日宣布策略性投資4大新措施,包括民間與政府投資新創配投比例提高至「1比3」、開放企業創投(CVC)成為配投對象、增加次輪投資額度新台幣5,000萬元,及可投資主要營運在台的境外公司。
產發署長邱求慧27日主持「經濟部策略性投資成果及新措施」記者會。
邱求慧說,為響應總統賴清德「打造創新創業雨林生態系」的國家政策方針,將進一步推出四大利多措施,目標在2030年攜手民間創投吸引200億元資金,扶植至少150家新創企業取得關鍵資金。
措施一、新創配投比例全面拉高至3:1。邱求慧表示,過去政府僅針對特定重點領域給予「3比1」的加碼配投。未來將放寬限制,只要符合新創公司資格,其配投比例一律比照策略性產業,由政府出資3、民間出資1,大幅提升民間資金投資新創的誘因。
措施二、納入企業創投(CVC)為合格配投夥伴。邱求慧表示,台灣過去的模式,多為公司內部設立研發團隊,向政府申請研發補助計畫,但計畫成果多為改良式創新,因為考量執行績效,大多沒有新創的研究成果。
邱求慧表示,因此這次借鏡國外投資方式,開放民間資金做為配投來源,同時挹注新創公司資金,並提供大公司更多新創技術,達成「大帶小」的新創趨勢。
措施三、增設5,000萬元「次輪跟投」機制,邱求慧表示,依據規定,投資總額上限為新台幣1億元,這次新增設5,000萬元的次輪跟投額度,若投資績效好,就能繼續跟投,挹注優質企業成長動能。
措施四、放寬跨境架構新創的適用資格,納入營運主體在台灣的境外公司。邱求慧表示,許多新創為方便國際募資與市場拓展,選擇在海外設立公司,但研發與主要營運仍在台灣,因此只要符合研發或營收有一半以上在台灣等條件,也可納入投資範圍。
對於未來的展望,邱求慧表示,目標至2028年帶動政府與民間合計100億元投資資金,至2030年前總共能吸引200億元的投資,為產業注入資金活水,盼藉由4大新措施支持至少150家新創,並將新創的投資金額占比從現行的五成提升至八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