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集團涉詐欺吸金 檢方求刑最重20年以上
北檢偵辦絕對集團詐欺吸金案,26日偵結並起訴,檢方指出,本案被害人達1570名,違法吸金達57億2,630萬6,537元,因此依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條例起訴絕對集團邱姓負責人等10人,求刑8到20年以上不等。
檢方表示,絕對集團邱姓負責人等人於2021年間先發行虛擬資產EGT幣、TBT幣,並於2022年3月15日部署「去中心化借貸平臺借貸智能合約」 ,再對外舉辦投資說明會,佯稱TBT幣與新臺幣等值、EGT幣為ETH之碎片化、TBT幣及EGT幣有其市場需求、前景看好,及參與去中心化借貸平臺 「借貸方案」 出借TBT幣保證獲得高利息, 且去中心化借貸平臺有EGT幣作為借方抵押品,縱使借方無法如期還款,亦可取得抵押品,故保本保息。
檢方指出,並結合多層次業務分潤制度,招攬多數或不特定投資人持續投入資金,並以此方式於2022年3月間至2026年3月間,招攬至少1,570位投資人,違法吸金高達57億2,630萬6,537元。
檢方指出,去中心化借貸平臺所顯示之借方錢包及借貸需求,均由邱等人實際控制,並以自行鑄造之TBT幣及EGT幣充作借貸標的及抵押品,營造市場有高度借貸需求及可保本獲利之不實外觀,並以後金補前金等方式維持平臺運作或挪用其他來源不明款項之方式償還去中心化借貸平臺借款及利息,營造獲利假象,該方式導致363位投資人受有11億8,081萬2,120元之損害。
檢方繼續表示,邱還指示將部分款項兌換成USDT泰達幣後,打入渠等控制之私人錢包;部分款項由他人在去中心化借貸平臺進行放貸;部分款項層轉用於償還去中心化借貸平臺借單;部分款項作為去中心化借貸平臺業務獎金發放,藉此掩飾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及去向。
檢方強調,邱等人正值青壯,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物,為牟取不法暴利,竟以精細之分工共同對國內廣大不特定民眾實施詐欺犯罪,騙取被害人之積蓄,短期間即招募逾數千人,致吸金犯罪被害人數達1,570人,違法吸金達57億2,630萬6,537元,並利用現金、虛擬貨幣、甚至發行垃圾幣等方式洗錢,嚴重戕害個人財產法益,破壞金融秩序甚鉅。因此分別求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