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閃兵 役男獲刑5月
彰化縣胡姓男子2023年底將屆出境就學的最高年齡,他為躲避兵役,同年2月赴紐西蘭讀書。公所自隔年4月起發函催告他返國,隨後在1年內兩度通知體檢,始終不見人影。胡男被判刑5個月,緩刑3年。
檢方起訴指出,胡男是役齡男子,經核准出境就學後,於2023年2月25日離台。不過,同年12月31日他就已屆出境就學年齡上限,依法應返國履行兵役,他卻遲遲未入境。公所發函催告,限期3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並兩度寄發兵役體檢通知書,都由其家人代收。胡男直到2025年5月始終未現身,被縣府移送法辦。
彰化地檢署傳喚胡男,他亦未到庭,其父親證稱,胡男知道要返國服兵役,但因在紐西蘭念書、工作,故沒有返國。檢方認定,胡男年近28歲仍未服兵役,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物的管理,更破壞制度公平性,損及我國潛在國防動員能力,依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嫌起訴。
檢察官考量,兩岸台海現今軍事敵對,戰事極可能一觸即發,若役齡男子仍一再拒服兵役,國家安全將受嚴重危害,所為實應予非難,建請法官審酌其犯罪動機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以維兵役制度公平及國家安全。
法官審酌,胡男明知役齡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義務,為在國外求學,竟長期滯留國外不歸,妨害兵役徵集,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損及潛在之國防動員兵力;考量他無前科且於審理期間具狀表示願意認罪,並承諾將返台服兵役,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3年,條件是必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