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水庫耗水補償費 北市:台電有意可議價

臺北翡翠水庫要求放水發電需付耗水費,台北市長蔣萬安19日表示,台電若有意願議價,水庫方面願意討論。(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提供/中央社)
臺北翡翠水庫要求放水發電需付耗水費,台北市長蔣萬安19日表示,台電若有意願議價,水庫方面願意討論。(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提供/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臺北翡翠水庫要求放水發電需付耗水費,台電評估,換算合計後每度電高達14.6元,難以接受。台北市長蔣萬安19日表示,台電若有意願議價,水庫方面願意討論。

近日監察院糾正,翡翠水庫向台電售電的費率過低,使市庫收益減少。翡翠水庫管理局因此與台電協商,研擬每立方公尺收取3元「耗水補償費」,且明年將展開翡翠發電廠驗證,爭取國際水力協會的水力永續性評估(HSA)認證,通過後將由產發局尋求潛在買家。

對此,台電17日表示,考量購電成本公平性後,難以同意,尊重翡管局轉型綠電的自售規劃。

媒體19日詢問蔣萬安此案是否還有討論空間?他表示,翡翠水庫方面已經說明,耗水費率也是經濟部指定的標準,台電若有意願議價,水庫方面願意討論。

翡管局長林裕益日前表示,因為台電不同意簽署「耗水補償費」合約,故將不再支援緊急調度供電。預計明年推動取得水力綠電憑證後將尋找潛力合作買家,以增加挹注市庫收益。

經濟部日前說明,翡管局對增加發電要多收每公噸3元的耗水補償費,相當於每度電加收12.5元,遠超過合理購電成本,加上台電依照既有合約購電,近3年已超過10億元,在每度單價持續提升下還要新增耗水費,換算合計每度電高達14.6元,比平均電價高出3.86倍,「實在太貴了」,因此,台電沒有同意再另簽耗水費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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