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新制惹議 農業部決議延緩上路
寵物使用人用藥品新制原訂7月上路,當中因為配套制度落後而引發各界討論。農業部10日召開修正草案會議,經與會人員投票後,最終決議延緩上路。
農業部及食藥署共同制定《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原訂7月上路,希望寵物用藥合法化管理,避免人用藥品遭到濫用。
近期該新制引發各界討論,因為正面表列701項人用藥品必須先經藥商登錄方可供動物使用,但目前登錄進度落後,獸醫界、飼主及動保團體擔心毛小孩的醫療斷鏈。另有飼主擔心,半夜或遭遇緊急狀況時能否及時取得毛小孩藥物等。
農業部10日下午舉行《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會議,由農業部次長杜文珍主持。農業部防檢署在會中說明修法方向,原先在品項清單裡面的701項,只有144項取得登錄,由於登錄的藥品數量少,恐有毛小孩用藥的空窗期,所以將原先的「核准登錄制」改為「公告制」,亦即藥廠將不需自己登錄,而是由防檢署主動公告701項藥品為動物保護藥品,解決法制上的問題。
防檢署說明,採取「公告制」後就可採雙軌制取得藥品,屆時毛小孩用藥除了能在藥局取藥外,還有寄存機制。藥商也可直接供應動物醫院用藥,解決原本只能在藥局領藥,造成毛小孩供藥不便的問題。
有與會代表認為,台灣應借鑑美國、加拿大等國家的制度,採取正面表列的用藥制度,獸醫師可直接向藥廠進貨,毛小孩用藥也更具彈性。
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祕書長李懿軒表示,現階段仍需隨著暫行品項與配套措施逐步上路,再滾動式檢討擴充品項,待制度成熟後不排除作為未來政策方向之一。
杜文珍回應,現行制度為正面表列,若要調整為負面表列,因涉及修法,仍待進一步討論。
與會獸醫師代表肯定修法方向,但仍擔憂後續可能遇到藥商不貼標、不出貨等情況,呼籲食藥署發文給藥商。有與會者提到,野生動物沒有飼主,無法填申請表單,應放寬程序。
有獸醫師提到,早在新制上路前,近期就有收到藥商的警告,表達無法出藥給獸醫院。杜文珍重申,這次開會希望凝聚共識,不論結果是如期實施或延後上路,最大前提就是要讓動物醫院仍可依照現況取得藥品。
因無法取得共識,杜文珍決定舉手表決,經與會人員投票後,超過3/4與會者同意該制度暫緩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