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仲介判決過輕 台灣法制嚇阻力受檢驗
台灣首宗跨境器官仲介案二審宣判,引發法律制裁力不足的質疑。專家呼籲,台灣應參考美國立法經驗,盡速完善相關法制,對涉入器官仲介的醫事人員祭出吊照處分、追查不法金流,並加重刑責,以提高嚇阻效果。
中國器官移植來源透明性爭議長期受到國際關注。近日,一名馬來西亞華裔潛水教練赴福建旅遊期間發生意外,經判定腦死後,其器官捐贈給5名中國籍患者,成為當地首例外籍人士器捐個案。
然而,這類出自中共官宣、強調生命延續的「重生」敘事,仍難掩中國器官移植體系長期存在的不透明,以及外界對活摘器官與非法買賣的疑慮。
器官移植修法十年 嚇阻地下仲介仍有限
立法院為遏止非法器官移植,於2015年修正《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重點在於將「仲介行為」正式納入刑事處罰,明確禁止國人參與、組織,或協助任何形式的境外非法器官交易。
雖然該條例在2015年由行政罰改刑事罰,但某台灣陳姓換肝名醫,仲介9名病患赴陸接受肝、腎移植手術,賺取非法報酬高達新台幣1,466萬元。
即使檢方主張被告身為醫療從業人員,對中國器官來源非法性應有充分認知,屬「明知故犯」而要求重判。但二審法院最終卻以支付500萬元換免囚,大開縱放惡例,震驚醫界。
本判決引發各界深思,當仲介非法器官所得的暴利,遠超過司法制裁成本時,現行法律是否具備足夠震懾力,有效遏止這類地下交易再次發生。
專家籲擴大追查非法器官移植產業鏈
針對此一法律困境,美國病毒學專家林曉旭博士向《大紀元時報》表示,檢方不應止步於判決,後續更應公布陳姓醫師所合作的中國醫院、醫護及移植中心名單,唯有澈查其涉入器官仲介黑幕的具體細節,才能釐清犯罪全貌。
林曉旭也說,許多中國大型醫院牽涉活摘器官黑幕,若僅是單純仲介病人,醫師何以能獲取逾千萬台幣的驚人回扣?顯見在巨額利潤背後,往往隱藏著對非法器官來源與活摘暴行的漠視。
對此,林曉旭強調,若司法體系僅以程序違規輕判,而不願深挖非法移植的真相,將澈底失去法治尊嚴,更難以對承擔死亡風險的受害者負責。
從社會疑雲到司法認定 活摘事實逐漸現形
台北市議員第2選區(南港、內湖)參選人吳欣岱對《大紀元時報》表示,雖然判決結果的刑度引發爭議,但法律意義不容小覷,司法認定「事件確實發生」,證實此類事件在國內確實存在,議題從傳聞進階到法律認定的事實。
吳欣岱認為,下一階段社會討論核心也應轉向,當醫療人員涉及與中國強摘器官市場配合、甚至前往當地施行手術,其行為涉及器官仲介與反人類罪行時,在台灣執行醫護職務的適格性?
不顧病人風險!商業驅動下的醫療「爛攤子」
境外器官移植不僅涉及倫理,更夾帶巨大的醫療風險。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副理事長黃士維向《大紀元時報》說,中國器官移植長期處於「灰色地帶」,若病患在手術後癒後不良,最終仍需由台灣醫療體系收拾「爛攤子」,造成實質負擔。
吳欣岱進一步分析,境外移植往往以商業利益為驅動力。在追求「翻桌率」的壓力下,醫療單位可能移植配對不完全適合的器官,並施以極強效的抗排斥藥物或類固醇,以在術後觀察期內掩蓋排斥徵兆。許多台灣人回國後隨即面臨強烈排斥狀況,即便台灣具備優異技術,有時也回天乏術。
中共主導器官產業鏈 醫揭三方交易黑幕
「在中國取得器官的速度,常取決於金錢支出或紅包多寡」,黃士維表示,這本質上是病患、仲介與醫院間的三方交易。
與西方國家自願捐贈器官原則不同,中共長期將器官移植作為迫害異議分子的工具,黃士維說,大量器官來源涉及活摘,甚至非法盜取,對醫院而言是「無本生意」。
黃士維說,在這種體系下,病患支付高額費用,而中國醫師對器官來源始終採取閉口不談的態度,受贈者在強烈的求生慾望驅使下,往往也選擇性的忽略來源。這種由供體、院方、仲介構成的利益鏈結,其本質是極其血腥的人權侵害。
應借鑑美立法經驗補強台灣法制缺口
黃士維認為,對於台灣醫師非法仲介病人赴陸移植器官的司法判決結果,法官若將醫院視為無辜第三者,或僅視為病患與提供者間的行為,則是缺乏對事實的深入瞭解。
他說,境外移植的核心問題有二:一是器官來源是否涉及活摘等不人道行為;二是病患與醫師間的買賣本質。
黃士維也指出,現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在境外仲介的罰則上確實存在漏洞,立法初衷仍基於海外醫院為良善或不知情的假設,導致刑責過輕且容易獲得緩刑。面對早已被證實的活摘罪行,台灣應借鑑美國的立法經驗,針對境外非法移植建立更高強度的懲治機制。
接軌國際 打破對活摘暴行的集體沉默
為遏制中國由國家支持的活摘器官罪行,並保護弱勢群體免受傷害,兩名美國聯邦參議員在2026年3月提出了一項跨黨派法案,名為「法輪功與活摘器官受害者保護法」(Falun Gong and Victims of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Protection Act)的法案,希望對這類侵害行為實施制裁,並要求總統編製一份被認定參與此類行徑的外國個人名單。
黃士維認為,這更符合中國大陸器官移植的現實,台灣也應推進相關法律與政策,主動應對活摘器官的人權議題。
黃士維強調,對人權迫害的冷漠如同二次大戰對納粹屠殺的無視。台灣民眾應主動瞭解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相並廣為傳遞。唯有不再沉默,才能讓這種殘酷的行為被終止。
吳欣岱也說,國際局勢已從經貿合作與地球村的願景,演變為民主與極權陣營間的價值對峙。在這種價值導向的國際體制下,民主國家如何透過法律手段建立防禦機制,嚴正反制極權國家的行為,已成為當前的核心課題。
吳欣岱說,面對這種將人命視為資源的狀況,民主國家如何立法進行嚴正抵抗,將會是未來的重點內容。而台灣身處對抗中國的第一陣線,更應透過法律直接規範相關行為,像是凡參與器官仲介的醫療人員應直接吊銷其執照、嚴厲的查出所有相關的不法金流,及設立更高的刑責等。◇












